【中华硕博网-全球500所高校指定报名中心】
【在职研究生】 【在职博士】 【MBA/EMBA】
  您现在的位置: 中华硕博网 > 论文中心 > 博士论文 > 文章正文
站内搜索:

刑事庭审制度研究

作者:硕博网    文章来源:中华硕博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3
中华硕博网(http://www.china-b.com)全球500所高校指定报名中心--刑事庭审制度研究
刑事庭审,是指法官在其他诉讼关系人的参与下在刑事法庭以特定方式审理刑事案件的活动。为实现其功能,法庭审判应具备四大要素:1、主体要素。法官与控辩双方是庭审诉讼主体,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因其辅助作用是庭审法律关系主体,法官是其决定性作用的庭审主体;2、客体要素,即刑事案件;3、时空要素。庭审进行于特定时空,庄严性为其空间特性,连续性为其时间特性。空间设置方式可以反映庭审的精神和结构。4、方式要素。法官和其他庭审主体是采用哪些步骤、行为和程序以推进和完成庭审。庭审方式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与诉讼中控辩审三方的关系构造及其互动作用。庭审的意义是“定纷止争”,其具体功能包括:1、事实查验功能;2、法理释明功能;3、冲突处置及其正当化功能。庭审的价值目标,一是实现客观公正。二是实现诉讼效率。

实现庭审功能和价值目标,需要一种合理的结构和机制,其构成要素即庭审的原则,即“指定方向,但保留余地的‘最优化规定’”。作为一个原则体系,庭审原则可以具体分为三个部分。一是构造庭审格局,形成审理基础的结构原则;二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遵循的操作性审理原则;三是法官裁决案件应当服从的裁判原则。作为一种“三方组合”,庭审的结构原则含:1、法官独立。法官在审判中不受干涉,只服从法律。2法官中立。一是利益规避;二是角色分离;三是法定法官。3、司法至上。法官因裁判职能和结构地位,对诉讼过程有权威性作用并生决定性影响。4、诉辩平等。要求平等获得与案件有关的信息;被告人成为诉讼主体并获得诉讼关照;辩护权的肯定和保障是诉辩平等的重点。刑事庭审的审理原则包括:1、审判公开。尤其应妥当处置审判公开与相关利益的冲突:一是根据公共利益需要限制公开审理。二是实行局部不公开的审理制度。三是在审判公正与新闻自由的冲突关系中,对审判公开的方式作适当选择。四是建立诉讼笔录的公开制度。2、直接言词。要求实际上的法官“在场”而非缺位,要求口证辩论。3、辩论质证。审判须以双方的攻击防御为基础,采用抗辩举证和质证。4、集中审理。审判应持续进行,一气呵成,以实现迅速审判和正确裁判。刑事庭审的裁判原则包括:1、诉判同一性。要求法院审判受起诉范围的限制。2、证据裁判。刑事裁判须以事实为根据,而认定事实,应凭证据,3、依法裁判。反对任何枉法的、违法的,以及无法律根据的任意性裁判。四、有利被告。在信息有限而存在多种可能的情况下,应当作出“疑义有利于被告人”的选择。其意识预设是:宁纵无枉。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相关热词搜索
  关于事庭审制度研相关信息> 更多
    没有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