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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改革政治体制:完善政治责任的实现机制及其完善。论文提出了六个方面的问题并进行了论证。关于明确政治责任的主体,论文认为我国政治责任主体从法律规定来看是明确的,但党政不分有时使得权责分离,造成事实上的政治责任主体不明确,必须推进党政分开、实行依法治国,进一步在事实上明确政治责任主体;关于政治责任的实现机制,文章详细分析了对人大代表政治责任的追究、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组成人员政治责任的追究,以及社会、党对政治责任追究的现实情况,并就如何完善追究机制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此外,文论述了人大代表的政治责任实现机制及其完善、政府组成人员的政治责任实现机制及其完善、社会监督及其对政治责任追究机制的完善、党的领导及其对政治责任追究机制的完善等问题,并提出实行宪政是完善政治责任实现机制的根本。
第三,建设政治文化:政治责任评价观念及其转变。论文从三个方面论述了这一问题:首先,消除权力崇拜思想,其次,走出政治责任道德化的误区,再次,淡化评价政治责任的激进色彩。
我国政治学界对政治责任问题的系统研究还不多见,基本上是空白。本文立足于当代中国的现实、从政治责任这一角度来研究民主,是一个新的研究视角和框架,在理论上具有探索性和创新性,对实践也有一定的咨询意义。当然,由于本人水平和时间有限,论文中的一些论点和分析会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希望学界前辈和同仁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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