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广泛参与,“to”就无从谈起。电子商务是依托与因特网从事商务活动,企业没有“触网”就无从实现电子商务。企业上网就是将企业的单体计算机或局域网联入因特网,获取网络上的信息,建立网页或网站发布自己的信息,利用网络廉价高效的特点,建立新型商业信息沟通渠道。
网络拉近了制造商或批发商与客户的关系,上网意味着企业形象将展现在全世界面前,如果有客户对你的产品或服务感兴趣,会通过便捷的网络方式与你联系,使企业对市场作出迅速的反应,减少中间费用、库存和流动资金,使产品和流动资金直达用户。并且将产品和用户之间存在的那些曲折的营销渠道“拉直”或取消,使企业真正坐上了“直通车”。网络也拉近了企业与企业的距离,可以帮助企业揭开采购过程中的“黑匣子”,寻找最便宜的,最适合的原材料,把成本降到最低。
2、中介服务是电子商务发展的重点模式
电子商务使厂商之间的距离、厂商与消费者之间的距离缩短,有人认为中间商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其实不然,电子商务并不能消灭中间商,而是产生了新的中间商——电子中介。电子中介极大地降低交易成本,缩短供应链,提高整个社会的效率。电子中介的介入,使商业竞争更加激烈,竞争的形式由过去的价格竞争,过度到质量和服务竞争。概括地说,电子中介服务就是为电子商务活动提供交易平台和服务的机构。中介服务将买卖双方集中到一起,以提出建议、个性化服务或者其他形式的内容来增加价值。中介服务既可以作为一个消费者的集合体,也可以作为一个商家的鼓吹者。
我国中小企业居多,它们没有实力单独开展电子商务,需要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发展电子中介服务的重点是建立面向厂商的(B to B)电子商务交易中心和面向消费者的(B to C)电子商务交易中心。B to B交易中心是发展的重点,要建立国际性的、全国性的、区域性的不同范围的交易中心,要将综合性的与专业性的结合起来。B to C交易中心的发展重点在大中城市,也可以针对某些产品建立全国性的服务系统,比如旅游和知识产品。
3、电子商务的交易范围重点在商家之间
按照交易服务对象分,电子商务交易模式主要有两种:商家之间的电子商务(B to B)、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B to C)。我国正处在电子商务的起步阶段,无论从国际发展趋势,还是从中国现实需要出发,我国电子商务都要以推进B to B业务为重点。B to B业务可以分阶段改造,线上线下结合便于操作,比较适合我国目前的经济水平、网络基础设施和社会配套环境。发展我国电子商务B to B商业模式需要从四个方面入手:其一,以大企业为龙头,通过供应链管理的电子化,将上游供应商与下游销售商通过Internet联为一体,建立上下游客户的网上采购系统;其二,选择电子、医药、建材、汽车、航天等重点行业,建立专业性较强的信息服务和交易网;其三,鼓励生产和外贸企业上网,开展国际贸易的网上交易,逐步实现全球采购、全球分销;其四,积极引导面向中小企业的中介商务网的建立,吸引企业上网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拓展业务,使企业真正感受到发展电子商务的好处。
4、有选择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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