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则处于体制之外,因此在1989年开始的治理整顿中受到冲击最大;1994年之后,私营企业则是体制之外的新生力量。因此经济发展的关键,在于激发体制外的潜在力量。就农村问题而言,未来的出路可能不在于如何发展乡镇企业,而在于如何使农民获得土地产权,使农民成为有产阶级,既防止农民无限度地流入城市,又可以使农业真正地产业化,吸引更多的投资,使资源的配置优化。
6.从上述各个方面的结果来看,作为乡镇企业主体的集体企业(乡村企业)目前已不再具有活力,并正处在改制过程中,而非集体企业的主体是个体企业。从长期来看,尽管个体企业现在具有活力,但并不意味将来仍然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个体企业和私有企业必然要进一步改制为现代企业。因此乡镇企业作为中国改革过程中的特殊产物,已经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乡镇企业无论是作为一个地域概念(农村),还是作为一个所有制或经营者概念,都不再具有特殊性,因此乡镇企业的概念将逐步消失,而代之为一般的企业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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