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桂春
——德国小学常识课教学的原则要求
(辽宁师范大学 张桂春)
一、面向科学 现代社会的发展要求整个教学过程必须面向科学。面向科学作为教学的原则要求,并不意味着教学的目的是为了让学生从事科学活动,或者为了从事研究工作,也不意味着学校只应该传授各门科学。从根本上说,常识课教学面向科学意味着教育内容要通过科学而被学生认识,不管这些教学内容是属于自然科学、技术领域,还是属于社会科学领域,或是属于语言文学艺术领域,都是如此。在面向科学中,科学对于教学的意义在于应该使受教育者能从自己的教育程度出发,去理解这种科学性,并把它批判地纳入自己的现实生活。还在于使学生一定程度上获得对现实、对自己的认识,获得对待世界的相应的行为能力。而这种行为能力在某种程度上越来越受到科学的影响。
面向科学标志着这样一个过程,即儿童从开始的对现实生活现象的受一定条件限制的、主观的理解看法逐步过渡到最终获得普遍有效的观点看法。这个过程是从儿童的行为、想法、见解、自发的想象开始,他们带着这些想法去尝试着整理和理解自己的经验,并从中体验到可信的知识、事实真相及客观世界的重要意义。常识课要支持和强化这个过程,激励儿童符合事实地发现和解决问题,引导他们去获得可传授的、可检验的、相互协调一致的认识、观点和方法。通过面向科学继续发展儿童的取向能力和行为能力,使其主动地参与生活,而不是仅仅适应生活。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常识课的学习内容必须被化解为简单的、基础的、对于儿童来说是通俗明了的、范例式的事实、关系和概念。在教学过程中要保证避免出现错误和歪曲事实。禁止用不同的、相互没有联系的专业观点来割裂儿童在辨认人、动物、植物和事物、在描述现象和过程、在勾勒所经历的事情和分析利用经验等过程中所使用的方式方法。在常识课教学中,特殊专业所采用的方法和视野方式,只有在有助于阐明所探求的事物并且能被儿童理解地加以运用的条件下才具有合理性。同时,还应充分利用教学机会,使儿童清楚地了解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那些对科学认识和发展付出了巨大努力的、具有深远意义的典范事例。
二、面向行为 行为是儿童学习的一个基础。教师在教学中必须努力追求,使儿童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自主地去学习,而不是先教给学生知识。常识课不是传授书本知识,而事物本身是其重点。应该使儿童在行为的交往中获得概念,促进对具体的一般关系的理解,从最初的游戏活动和直觉的活动发展到有意识的行为。教师必须创设一种充分考虑与儿童的动机需求、社会需求、学习能力相符的轻松的教学活动气氛,计划好处理教学问题所需的足够时间,装饰布置好具有激励意义的学习环境的教室,为儿童提供足够的游戏、观察、实验和发现的空间。儿童在常识课中必须形成和必须得到发展的行为应在发现形式、对话形式、活动举办形式、理解形式和巩固形式几个方面都清楚地显示出来。
三、面向生活 面向生活的原则是由常识课的教学内容所决定的。现实生活世界是儿童获取知识、经验、理解与认识的大课堂。那些客观世界的具体的直观的形象、生活的直接经验及行为交往等,对于常识课的教学及效果都具有根本性意义。校外学习场所、教学活动的举办形式及教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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