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
作者:硕博网 文章来源:中华硕博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3
论文摘要:环境景观在居住区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城市人大约有三分之二的时间花费在住区中,居住区环境景观质量直接影响到人们的心理、生理以及精神生活。在人们活动的步行道、广场、休息观景的空间中,创造性地设计能赋予空间一定的特色,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关 键 词:居住区 景观 规划设计 文脉延续 生态
前言:早期居住区的景观设计往往被简单地理解为绿化设计,景观布置也以园艺绿化为主,景观规划设计在居住区规划设计中往往成为建筑设计的附属,常常是轻描淡写一笔带过,未经深入设计的环境效果难免不尽人意。如今,居住区的景观环境愈来愈受房地产发展商和居民的重视,环境景观在居住区中逐渐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城市人大约有三分之二的时间花费在住区中,居住区环境景观质量已经直接影响到人们的心理、生理以及精神生活。在人们活动的步行道、广场、休息观景的空间中,创造性地设计能赋予空间一定的特色,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一、居住区的性质与规模
建国以来,我国居住形态从初期由于缺乏经验而借鉴西方邻里单位,学习苏联街坊的布置,直到小区规划理论的出现并传入我国被广泛地采用及积极发展的今天,总结这段走过的道路,有必要给小区下个定义。白德懋在《居住区规划与环境设计》一书中,将居住区划分为三级:居住区、小区和住宅组团。
1.居住区
居住区是指城市主要道路所包围的独立生活居住地段。在居住区内设有比较完整的日常性和经常性的生活服务设施,这些设施能满足居民的基本物质和文化生活要求。因此它的规模一般为1万至1.5万户,3—5万人,相当于一个城市街道办事处管辖的范围。居住区下可划分若干小区,也可不划分小区,而由若干住宅组团组成。
2.居住小区
简称小区,有别于工业或其他小区。小区应是居住区道路(也可是城市一般道路)所包围的日常性生活居住单位。小区内设有日常性的生活服务设施,以满足日常生活必须;但经常性的设施,如规模较大的邮局,购物超市、医院等还得去小区外解决。它的规模约2—3千户,1万人左右。小区下可划分若干住宅组团,或视具体情况不分组团。
3.住宅组团
是居住区的基本居住单位,由若干栋住宅组成。其规模相当于一个居民委员会(或里弄委员会),300—700户,1000至2500人。住宅组团内可设一些直接与居民日常生活有关的,如小百货、烟杂店、卫生站和自行车存放处等微型服务设施。一般不设幼儿园、百货商店等公共设施,以免把嘈杂的人流、车流和噪音带进来而影响居住环境。所以称之为住宅组团,以表示它的单纯居住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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