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泽宏
〔提要〕总结电视公益广告制作和播放中的经验,研究和把握其审美特性,是电视学、广告学研究中一个重要的现实课题。本文认为,电视公益广告是一种缩微的艺术,“真”是其根基,她比其他大众传媒形式和新闻节目更富有影响力;“善”是其灵魂,她关注的中心是人,是人自身的完善,是人与社会、与自然的和谐,她持有“与人为善”的态度;“美”是其魅力,而处理好正与反、褒与贬、虚与实、显与隐等几对关系,能增强其艺术魅力。
* * * 公益广告是我国电视园地里一朵迟开的鲜花。时代呼唤犹如春风化雨,使她正在含苞欲放。当她的丰姿刚闪现于屏幕时,立刻得到社会公众的关注和称赞。为了在更广泛的领域里,更好地发挥她在建设精神文明中的积极作用,总结近几年来在公益广告制作和播放中的经验,研究和把握她的审美特性,就成为电视学、广告学研究中一个重要的现实课题。
一 公益广告的美学特性——缩微的艺术 公益广告作为电视节目中的一个新品种,她的独特审美个性,并没有引起人们的充分注意,通常容易把她和一般商业性广告混同起来,简单地以为她和商业广告的区别仅仅在于:她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广告。其实,在广告的内容、形式以及发布的目的等方面,公益广告与一般商业广告有着许多本质的区别。
公益广告是一个拥有自己独立个性的节目门类。她有着广泛的社会公众作为自己的收视对象,通常都在固定的时间里,用一分钟左右的时间,向对象发布特定的信息;同时她也必须以自己独特的艺术魅力参与竞争,以赢得更多的收视观众。
她是广告,具有一般广告的基本要素。她的广告主在我国多是电视传媒组织,许多广告业主和企业也开始参加进来;发布的是关于社会公德、社会秩序方面的信息;有计划选用一定的媒体传播广告信息;制作和播出公益广告的经费,通常是由大众传媒组织自行筹集,也可以从社会企事业单位中得到赞助。他们这样做其结果是在社会公众中树立了传媒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公关形象,提高了自己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文化品位和可信度、亲近感。但是,她又和商业性的广告有着本质的区别,她不去塑造商品的形象,不具备推销商品、劳务的内容,她关注、表现的对象是人及其思想和行为,提出的是社会伦理道德方面的内容;她在观众心目中唤起的不是对商品的购买欲望,而是通过生动的形象激起美感,在审美体验中,明辨是非善恶。她所追求的是社会效益,为社会的文明进步做贡献;商业广告追求的是企业的经济效益,为经济的繁荣做贡献。她也不同于一般的宣传。所谓宣传是指对群众进行说明讲解,使群众相信并跟着行动。在现代汉语的习惯用法中,“宣传”通常都是用在具有政治思想性质的内容中。它使用的一般都是概念、推理,诉之于人们的理性。宣传的内容丰富,手段多样。从广义上看,也可把公益广告视为宣传的一种手段。但是公益广告宣传的侧重面是社会公德,她采取的是生动具体的生活形象,直接诉之于感性和感情,所以又不能把她简单地等同于一般宣传,不能使公益广告标语化、口号化,使她失去自己的个性。她和新闻报导有明显区别。公益广告不象新闻那样强调真实性、即时性,追求新闻的时效性。她注意现实的针对性,有感而发,有的放矢,匡正时弊,也讲究一定的时效性;她不象电视新闻那样用原生态的生活场景的纪实,进行报导;她可以借助原生态的生活场景的纪实资料,进行加工、改造;更可以根据特定主题的需要,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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