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临床护士;儿科
患者入院经医生诊断,以处方或医嘱形式,针对患者所患疾病,根据其症状、体征及临床多方面相关检查信息资料,经综合分析判断后,拟出针对性的治疗方案,涉及治疗药物部分,则经药学服务部门的审核,将所用药品配发至临床,最后一环,则是经护士按临床医嘱,对患者实施药物治疗。是否正确执行医嘱、用法是否规范合理及给药后患者对药物的反应的观察(包括部分临床随访内容),护理环节负有近似“把关”的作用和责任。但同时共存风险,文献报道[1]与给药相关的护理风险事件,约占护理风险事件的12.5%。故药物是否最终能安全合理应用取得最佳疗效和把毒副反应及与给药相关的护理风险降至最低限度,均与护理工作质量密切相关。现根据笔者多年从事儿科临床护理工作实践谈几点体会,并望同道指正。
1 树立药物治疗的安全意识
提高药物治疗的安全意识,也是护理风险防范的需要。儿科患者一般均视为高危病人。年龄小、发病急是儿科特点,尤其在目前病人安全防护意识增强的情况下,树立对病人负责的安全意识,更显重要。在进行药物治疗前,常遇到家长先问:“这药有副作用吗?”,作为护理工作者,除根据所患疾病对当前药物治疗的正面解释,同时则应强化对病人的安全意识,从规范用法开始至给药后观察、随访病人反应,每个环节均应认真、仔细。这既是对病人负责,也是自我保护的需要。如一肺炎患儿给予阿莫西林静脉滴注,此前虽经仔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和青霉素皮试(),但第二天患儿躯干出现皮疹,及时报告主治医生,考虑为过敏反应所致,遂修改治疗方案,避免了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
对重症监护(ICU)的患者特别是新生儿,由于病情变化快,药物反应性高,因此,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及与药物相关的负面反应,如出现异常变化应及时报告医生,积极采取有效治疗措施,避免不良事件发生。
2 小儿为特殊人群,掌握儿科用药特点
儿科给药对象,一般为新生婴儿至14岁以下儿童,是处在发育中的特殊人群。用药相关因素复杂,与成年人相比给药难度也更大。因此,对临床护理人员也提出更高的要求。小儿的生理特点决定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与成人有很大差异。同时由于肝药酶的不足,神经系统发育不完善和与成人相比消化道面积较大、通透性高等多方面生理功能的差别,同一种药物以正常的用法、用量标准给予时,成年患者可能安然无恙,而新生儿和婴幼儿则可能出现明显的不良反应。笔者曾遇一肺炎新生儿(年龄5 d,体重2.7 kg)患者,给予青霉素钠120万u静脉滴注,每6 h 1次,同时给予氨苄西林0.5 g静脉滴注,2次/d,次日患儿出现四肢抽搐等症状,遂以低钙惊厥处理给予静脉滴注10%葡萄糖酸钙、硫酸镁等,但抽搐症状未见好转。3 d后疑与青霉素剂量有关,修改治疗方案,停用青霉素、氨苄西林,改为苯唑西林0.15 g静脉滴注,2次/d,次日未再见抽搐,3 d后体温、血象恢复正常。本例为新生儿,神经系统发育不完善,泌尿系统不成熟,加之青霉素剂量过大,产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而出现惊厥等症状[2]9。
在对小儿这个特殊人群的临床护理中,尚有两个和合理用药有关的客观因素不可忽视:(1)给药中的依从性问题。小儿患者一怕疼,二怕苦,往往拒绝接受治疗,尤其独生子女往往过于溺爱,有时连家长也不合作,甚至提出无理或不科学的要求,如β内酰胺类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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