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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词类研究述评

作者:硕博网    文章来源:中华硕博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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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语法学习》),但在词类研究上基本沿
用旧说,并无什么实质性的进展。
    随着各方面条件的成熟,解决汉语词类问题已成为可能。于是一九五三年前后,一次全国性的规模巨大的
词类问题的讨论就在《中国语文》上展开了。这次大讨论避免了以前在这个问题上的偏差,即不单单给词作简
单的分类,而开始涉及到了汉语词类的原则性问题即汉语的词能否分类及其分类的标准。
    首先,在汉语的词能否分类的问题上,语法学界产生了两种互不相容的观点。以高名凯为代表的少数学者
坚持认为汉语的实词不能分类,理由是汉语本身缺乏构形形态,这完全是拿印欧语的词类理论来硬套汉语,根
本忽略了语言的民族特点。而王力、吕叔湘、胡附、文炼等多数学者则肯定汉语词类的可分性。讨论的结果,
肯定论者占了上风。
    其次,在分类的标准问题上,各家也发生了争执。争执的中心是汉语的形态问题。高名凯等坚持认为只有
狭义形态才是划分词类的标准,而多数学者则主张给汉语的词分类应从广义的形态即词和词的相互关系、词与
词的结合、语词的句法功能等因素入手。最后,多数学者取得了相对一致的意见,提出了区分词类的一般标准
:(1)词汇意义(概念的范畴);(2)形态标准(包括构形性质和构词性质的);(3)句法标准(词在
句中的作用或功能、词的组合等)。这样就比较圆满地解决了汉语词类研究的前提问题。
    另外,对汉语词的具体分类以及词类的界限问题,很多学者也作了探讨,尽管互有出入,但无伤总前提,
这是允许存在的。
    总的说来,这次讨论是成功的,收效甚大,对当代语法的研究有着不小的推动作用。
    词类问题的大讨论,澄清了长期蒙在汉语语法学界的一片迷雾,为词的分类和归类提供了指导性的原则。
很多学者在各自的论著中给汉语的词进行了具体的分类、归类尝试,结果虽不尽相同,但大体反映了汉语词类
的基本事实。其中“文革”前影响较大的是《暂拟体系》(张志公主编)的词类系统和《现代汉语语法讲话》
(丁声树等著)的词类系统,下面逐一介绍。
    《暂拟体系》根据“词汇·语法范畴”把词分为实词和虚词两大类;前者下辖名词、动词、形容词、数词
、量词、代词六类;后者包括副词、介词、连词、助词、叹词五类。对各类词的定义、特点和主要用法,《暂
拟体系》还作了说明,描写细致详尽,尤利于中学语法教学,确实是以前的语法书望尘莫及的。至于体系中的
“附类说”,并不能说明多大问题,故后人颇多贬辞,不妨作为小类处理。
    《现代汉语语法讲话》(前身是《语法讲话》)是结构主义在中国大陆的首作。它区分词类的标准是“性
质和用法”,其实质和“三结合”标准差不多。与众不同的是,《讲话》并未采用一般的“虚、实词”说,而
是一次性地把汉语的词分成名词、代词、数词、量词、动词、形容词、副词、连词、语助词、象声词等十类。
在迄今为止所看到的语法书中,《语法讲话》最早将量词独立成一大类,这是很有必要的。《讲话》的另一个
特点是把每一类词分成若干小类并对许多个别的词详加说明,比较具体,举例也颇精当。
    十年动乱期间,整个语法研究陷于停滞萧条的境地,当然也就谈不上词类研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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